日期:2014-03-23 16:18
昨从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荆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将由50%提高到60%,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日前,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及利率作出调整。
按照新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