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5 17:10
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两者的共同作用是 ,防止一房多卖,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没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只能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