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30 16:38
贯彻执行中、省、市、县颁发的房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制订并实施本县房产管理的有关细则和办法;
(2)编制本县房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制订本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及开发区、旧城区改造中房产管理的内容;
(4)制定本县住宅发展的目标和规划,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县住宅发展用地计划,审定建房项目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县住宅发展用地计划,审定建房项 目计划、集资建房和租房计划,统计本县住房水平,并负责有关实施工作;
(5)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