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房产管理局组织机构设置介绍
日期:2014-07-30 17:03
政策、方案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经办房屋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发布等事宜;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的调查登记;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按规定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单位、专项评估机构的从业资质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负责被征收人所需房屋的安置工作,负责申请被征收人房屋司法强制执行的相关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的投诉处理、监管及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信访及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负
5/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2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