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陵县投资政策有哪些?
日期:2015-06-17 12: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业,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在我县境内投资的工业、农业、第三产业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第三条 享受此优惠政策的工业项目应达到规模企业标准,且年上缴工商税收必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农业项目应达到荆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年上缴工商税收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商贸、物流项目应达到限上商贸企业标准,且年上缴工商税收必须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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