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陵县投资政策有哪些?
日期:2015-06-17 12:16
到100万元以上。

第四条 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有效利用开发资源。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并按园区产业布局建设。

第五条 工业项目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其综合包干地价不低于8万元/亩(不含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文化旅游开发、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项目用地,实行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

第六条 为鼓励工业、农业和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投资及发展,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且投资强度达到80万元/亩的工业、农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文化旅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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