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出台城区购房惠民政策 购买新建商品房奖励现金10000元/套
日期:2016-01-07 21:33

日前,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城区购房优惠政策。据了解,该政策立足于财政、金融、税收、公积金等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政策支持,为城乡居民在城区购买商品房送出了真金白银。

一是放宽了首套房条件。对已拥有1套住房,但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均视为首套住房,享受首套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是给予财政贴息。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90m2(含)以下的,由财政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单套面积在90m2以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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