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出台城区购房惠民政策 购买新建商品房奖励现金10000元/套
日期:2016-01-07 21:33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含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六是对贷款购房予以支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家庭,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银行金融机构应优先满足购买首套房及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缩短放款周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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